请电动自行车主注意!上海一周连发3起同类火灾 ,已有3名车主被拘留
发布者: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发布日期:2024-03-12
违规停放17楼的电动自行车夜间起火
电池在7楼书房充电时冒烟……
2月26日至3月4日
短短一周时间
上海接连发生3起
与电动自行车和电池有关的火灾
3名车主均被处以行政拘留



停放17楼的电动自行车夜间起火


2月26日21时许,上海嘉定区慈竹路一小区14号楼17层楼梯间发生火情。消防员到达17楼后,发现电动自行车电池还在冒烟、冒火,现场能见度非常低。所幸消防员处置及时,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8.1

经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起火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为铅酸电池,线路有短路痕迹。经了解,车主李某之所以会将电动自行车停在17层楼道内,是为了方便充电
李某称:“我也不是一直停在楼上,充好电就拿下去。我想那么多人都是这样充电的,安全事故肯定是很小的概率,觉得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心里还是存在侥幸。”


处罚决定
李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


电池在7楼书房充电时冒烟



8.2

无独有偶,3月4日凌晨,上海徐汇区一居民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辆电动自行车和部分空调外机损毁,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经徐汇区消防部门调查得知,3月4日凌晨1时许,居民梁某在其租住的房屋门口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过程中引发火灾。


处罚决定
梁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7楼电梯厅锂离子电池起火


同一天(3月4日)8时许,上海虹口区广中路一小区7楼电梯厅,又发生了一起锂离子电池火灾。消防员及时到场处置,火灾没有进一步蔓延。
8.3

经调查走访得知,家住701室的李某接外孙回家后,把电动自行车的锂离子电池拿回家充电。不料放在书房充电的电池正冒黑烟,并伴有响声。李某立即将电池及充电器扔至7楼电梯厅处。不久后,电池着火发生爆炸。


处罚决定
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电动自行车(或电池)
在室内充电一旦起火
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大家要牢记
“电池不入户,人车不同屋"
以下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
车主们要熟知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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