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三方专家库的专家征集公告
发布者: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发布日期:2022-06-11

为加强全市物业服务工作,提升物业行业服务质量,落实《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支持物业服务行业协会促进诚信经营、调解行业纠纷的规定,提升第三方机构在业主大会召开和换届、物业承接查验、物业企业履约情况和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评估等方面的公信力,并发挥第三方专家在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省及市级示范评审、物业服务考核等方面的专业作用,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拟建立第三方专家库,向全市范围内征集物业行业专家。现将征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中从事物业服务管理、物业行业法规政策制定、行政管理以及物业行业研究教学的相关人员。专家分为咨询管理、评估查验、培训师资三类。咨询管理类专家是物业管理行业中,受相关单位委托,以独立身份参与物业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性文件起草、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物业纠纷调处、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评估、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物业服务相关规程的指导咨询等活动的专家;评估查验类专家分为管理资料、环境秩序、设施设备三小类专家,受相关部门、或相关当事方、第三方机构委托,以独立身份开展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考核考评、省及市级示范项目或党建引领示范的第三方预评价等工作的专家;培训师资类专家是在前两类的基础上,具备示范物业管理项目及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示范创建、物业设施设备管理、物业服务日常管理等方面授课能力的专家。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市物业管理协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公益、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负责,无违法违纪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3、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4、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协作能力,掌握和熟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行业相关社会活动实践经验。积极参加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或者其他活动;

5、具有胜任工作的身体状况,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行业知名或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6、自愿申请,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服从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安排和管理,同一年度内累计5次不能参加专家库分配的工作的,将视为自动退出专家库。

三、专业条件

(一)咨询管理类专家应当符合下列专业条件:

1、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从业经历;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从业经历,且有5年以上项目经理以上任职经历;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从业经历,且有7年以上项目经理以上任职经历;

4)具有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15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从业经历,5年物业服务企业三总师以上任职经历;

5)近5年内有参与1项以上物业行业发展规划、立法或者课题项目研究经历,或在CN刊号杂志发表过1篇以上物业管理相关文章,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相关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1本以上物业管理专著的。

2、非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行政主管部门长期从事物业管理或者相关研究的满3年以上且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的行政管理人员;

2)从事物业管理教育、律师、财务、行业协会相关人员入选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持有律师执业资格满五年以上,代理过5件以上物业管理的诉讼案件,并且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做出过贡献的人员;

3)承担或者参与过市级以上物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规范标准的起草、制定。

4)近5年内在CN刊号杂志发表过1篇以上物业管理相关文章,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相关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1本以上物业管理专著的。

(二)评估查验类专家应当符合下列专业条件:

1、管理资料类应当符合下列专业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物业服务档案管理从业经历;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从业经历,且有5年以上档案管理从业经历;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档案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从业经历,且有7年以上档案管理从业经历;

4)具有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15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从业经历,且有10年以上档案管理从业经历;

5)近5年内在CN刊号杂志发表过1篇以上物业档案管理相关文章,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档案相关学术论文。

6)担任企业分管档案的领导职务满3年以上,并且具体主持或者承担创建过“市级”以上物业示范项目的从业及任职经历;

2、环境秩序类应当符合下列专业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物业服务环境秩序管理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从业经历,且有5年以上环境秩序管理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档案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从业经历,且有7年以上环境秩序管理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

4)具有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15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从业经历,且有10年以上环境秩序管理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

5)近5年内在CN刊号杂志发表过1篇以上物业环境秩序管理相关文章,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环境秩序管理相关学术论文。

6)担任企业分管环境秩序的领导职务满3年以上,并且具体主持或者承担创建过“市级”以上物业示范项目的从业及任职经历;

7)从事物业管理教育、环境绿化、治安管理等相关非物业行业人员入选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且承担过两次以上的承接查验或物业服务质量评估等工作。

3、设施设备类应当具有相应设施设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还应符合下列专业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物业服务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从业经历,且有5年以上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档案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从业经历,且有7年以上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

4)具有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15年以上物业服务管理从业经历,且有10年以上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任职经历;

5)近5年内在CN刊号杂志发表过1篇以上工程技术管理相关文章,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2篇以上工程技术管理相关学术论文。

6)近5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倒算)从事物业工程管理或设施设备管理,近3年内有不少于6次物业服务项目现场评估查验经历;

7)担任企业分管工程设备的领导职务满3年以上,并且具体主持或者承担创建过“市级”以上物业示范项目的从业及任职经历;

8)从事物业管理教育、建筑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行业协会等相关人员入选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且主持或承担过两次以上承接查验、物业服务质量评估。

(三)培训师资类专家

由协会从上述两类专家中选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并具备授课能力的专家担任。

申报方式与时间

报名可以采用个人直接申报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协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符合物业管理专家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于2022年6月30日前交至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地址:广陵区观潮路719号203室;联系人:葛军民、董春建;联系电话87156326,18852545057,18762306600)

认定流程

1、审。由协会秘书处组建专家资格评审小组,对提交申请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保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对有争议的申请人,专家小组进行表决,超过到会评审小组半数以上同意的予以保留。

2、培训考核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由协会秘书处组织进行相关专业培训,并进行统一考试。

3、公示。对通过考试的申请人,将在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3、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专家评审小组认定为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三方专家库专家。协会将认定的第三方专家予以公布并发放聘书。


附件:《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三方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2年6月11日1 010

内容附件: 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第三方专家库专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