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十大纠纷解析】房屋质量、未签合同、家中被盗、收费过高、服务不满意……业主能这些理由拒交物业费吗?(八)
发布者: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发布日期:2024-11-06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是否可以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

不可以。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处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公司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主体,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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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供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