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消防设施操作员(第二期)
发布者: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发布日期:2020-07-21

各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了帮助我市物业管理企业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促进各相关单位建立专业和完善的消防机制,规范和提升消防专业化管理水平,根据现行2019版《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4.2.1.1中指出“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知(应急消[2019]154号)中指出:“持初级(五级)证书的人员可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以及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局的工作部署,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会同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共同决定联合扬州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于近期在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范围内组织实施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和考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容与培训考试的时间安排

1、培训内容

本培训课程分为:理论知识水平部分和技能水平部分,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国家统编教材进行教学。培训内容为消防设施操作员基础知识和初级、中级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实操相关知识。

初级课程学习周期:240课时(其中面授112课时);

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课程学习周期:200课时(其中面授112课时)。

2、授课模式:面授课程+线上课程

3、上课地点:

(1)理论课: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扬州市文汇西路363号4楼402、403教室 );

2)实操课:扬州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扬州市广陵区江广智慧城中国创谷601室);

 4、国考时间:

(1) 2020年理论统考计划时间

2020年3月21日(星期日)

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

2020年9月20日(星期日)

2020年12月20日(星期日)

注:以上时间安排为19年底发布考试计划,受疫情影响,考试时间会有变化,具体时间以鉴定考试中心发布通知为准。

(2)实操鉴定考核时间

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核时间由各个鉴定站根据每季度理论统考报名人数分批次鉴定,与理论统考有一定间隔时间,具体考核时间由各鉴定站另行通知。故本培训先安排理论课程的学习,实操课程学习待实操考核时间发布另行通知培训,确保即学即考,即考即会

开课时间:R初级    R中级(消防设施监控操作方向)

经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学校防控组验收,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已符合2020年复课条件,现对开班相关内容及要求作如下:

(1)开班时间:预计八月中下旬(理论课程)

(2)上课时间:上午8:45-12:00,下午1:30-4:30

5、课程安排

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班理论课教学安排表

时间

授课内容

授课对象

备注

上课地点

8月中下旬(共计4天)

基础知识

初、中级(监控操作)

技能部分分班教学

文汇西路363号

市建培中心4楼

8月中下旬(共计3天)

初级技能

初级

中级技能

中级(监控操作)

二、学习报名

1、适学人群:

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物业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人员,自动消防设施中控室操作值守等人员

2、报名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①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②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①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②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年龄满24周岁(含)以上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可直接报考中级,具体要求请咨询教务老师18952750599。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

(2)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3)1份《考生登记表》和1份《鉴定申报表》(见附件1、2)

(4)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培训期间统一拍摄)

4、报名时间

本期培训报名截止时间:通知发布即日起报名,截止开课前;

三、证书获取

要获取国家级证书需要参加两次考试:结业考试与国家鉴定考试。

1、结业考试:本考试为清大东方消防学校校考,学员通过考试后获得清大东方结业证书,有效期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