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物业管理行业先进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发布日期:2023-01-10


各会员单位:

过去的2022年,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奋力拼搏、锐意进取,在困难中求生存,在逆境中求发展,取得了不凡的成绩。为表彰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和典型,并通过先进和典型来带动和提升物业服务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市物业管理协会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2022年度物业管理行业先进评选工作,表彰一批为物业管理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示范企业”、“红色志愿服务优秀品牌企业”、“信息宣传先进企业”、“优秀会员单位”、“优秀项目经理”、“优秀信息宣传员”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以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促进诚信经营,提升物业服务行业服务水平。

二、评选范围

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全体会员单位。

三、评选项目

此次评选表彰的奖项共设置7项:

1、优秀物业服务企业;

2、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示范企业;

3、红色志愿服务优秀品牌企业;

4、信息宣传先进企业;

5、优秀会员单位;

6、优秀项目经理;

7、优秀信息宣传员。

四、表彰办法

1、将在协会2023年召开的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一届四次会员大会上进行公开表彰,颁发奖牌、荣誉证书。

2、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刊登表彰决定。

五、评选标准

1、优秀物业服务企业

1)坚持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健全,党建引领和工会活动正常开展,作用发挥明显;

2)企业模范诚信守约,在前三个年度内无违法违纪、扰乱市场秩序等失信行为,并在党建、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等管理工作中突出领先;

3)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及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任务较好;

4)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连续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无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投诉和群访事件,企业形象良好;

5)积极参与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示范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申报创建工作;

(6)在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的各种重大活动中,能够在经济、物质及人力资源等方面及时予以较大支持和资助,得到行业主管部门及市物业管理协会认可的;

(7)2021年度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4A以上企业,并按时足额缴纳当年度会费(未开展信用等级评定的县、市会员单位可不提供)。

2、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示范企业

1)会员单位已成立企业党组织,并有健全的架构;

2)会员单位党组织能够正常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

3)会员单位党组织党建阵地规范、布局合理、特色品牌鲜明;

4)会员单位党组织党建资料健全、存档规范;

5)曾有项目创建获评过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市、省级示范点;

6)2021年度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3A以上企业,并按时足额缴纳当年度会费(未开展信用等级评定的县、市会员单位可不提供)。

3、红色志愿服务优秀品牌企业

1)会员单位已成立企业党组织,并有健全的架构;

2)会员单位党组织能够正常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

3)会员单位已成立以党员、志愿者为队员的企业红色志愿服务组织,会员单位所服务的项目已成立红色志愿服务组织的分支机构,并发挥志愿服务作用、事迹突出(以各类报道为准);

4)成立的红色志愿服务组织有自己的鲜明特色、有自己的独创品牌;

5)曾有项目创建获评过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县(市、区)级或以上示范点;

6)2021年度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3A以上企业,并按时足额缴纳当年度会费(未开展信用等级评定的县、市会员单位可不提供)。

4、信息宣传先进企业

1)积极向协会公众号及网站投稿,投稿使用量较多的会员单位;

2)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信息员培训活动;

3)积极响应协会的号召,参加协会举行的各类文化宣传和文艺演出活动;

4)积极组织企业员工关注协会公众号,增加协会公众号的关注人数;

5)积极组织企业员工分享公众号推送的新闻信息,提升公众号的宣传影响力;

6)2021年度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3A以上企业,并按时足额缴纳当年度会费(未开展信用等级评定的县、市会员单位可不提供)。

5、优秀会员单位

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创造条件融入社区基层党组织,发挥企业党员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2)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及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任务较好;

(3)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连续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无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投诉和群访事件,企业形象良好;

4)在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的各种重大活动中,能够及时予以一定支援和帮助,得到行业主管部门及市物业管理协会认可的;

(5)在日常物业服务活动中,自律守信、诚实经营,前两个年度内无违法违纪、扰乱市场秩序等失信行为;

(6)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响应和参加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协会章程》;

(7)2021年度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3A以上企业,并按时足额缴纳当年度会费(未开展信用等级评定的县、市会员单位可不提供)。

6、优秀项目经理

1)2022年在会员单位承接的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从事物业管理6年(含6年)以上,已担任项目经理2年(含2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且正常缴纳社保;

2)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或市物业管理协会认可的培训证书,包括住建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市物协取得的《扬州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3)熟知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物业管理知识全面,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协调和组织能力,具备创新精神;

4)所管理项目2021年度2022年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如在评选期间有安全事故发生,则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5)2021年度及2022年度在疫情防控、文明创建、消防、电梯及物业安全管理工作和日常服务中,所管理项目未被通报批评或处罚,未被媒体曝光且经查证情况属实。如被通报、处罚或曝光,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7、优秀信息宣传员

1)积极做好协会与会员单位之间的信息联络工作,及时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2)积极向协会公众号及网站投稿,发表稿件数量较多,宣传提升会员单位及协会对外形象;

2)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信息员培训活动;

3)参加协会举行的各类文化宣传和文艺演出活动;

4)积极组织企业员工关注协会公众号,增加协会公众号的关注人数;

5)积极组织企业员工分享、转发公众号推送的新闻信息,提升公众号的宣传影响力。

六、申报期限

各会员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和评选条件,认真填写《推荐表》,于20231月28日前送往协会秘书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权。

报送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719号203室;

人:董春建

联系电话: 0514-87156326、18852545057


附件1:《2022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表》

附件2:《2022年度“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示范企业”申报表

附件3:《2022年度“红色志愿服务优秀品牌企业”申报表

附件4:《2022年度“信息宣传先进企业”申报表》

附件5:《2022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

附件6:《2022年度“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附件7:《2022年度“优秀信息宣传员”申报表》




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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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附件: 附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