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做好住宅小区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倡议书
发布者: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发布日期:2025-12-30

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各类火灾事故频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业主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苏安〔202512号)要求,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向全体会员单位及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安全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严格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法定职责。迅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与管理人,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含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特别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坚决杜绝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发现后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

二、立即开展自查,全面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各企业要立即行动,对照《江苏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重点要求,围绕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防范服务等方面,在本企业所服务的住宅小区内组织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行立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设置醒目标识,采取有效临时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及时向属地街道和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切实履行对小区内装修改造行为的告知、登记义务,加强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

三、主动配合检查,自觉接受监督指导

各企业要以积极开放的态度,全力配合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公安等主管部门开展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提前备齐消防设施维护记录、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对于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明确责任、限时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应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以实际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加强宣传演练,共筑消防安全防线

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提升业主和住户的消防安全意识与自防自救能力。要主动联系消防救援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企业员工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应急协调的能力。鼓励业主和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踊跃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共同营造人人关心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社区安全氛围。

消防安全,重于泰山。守护家园平安,是我们物业服务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住宅小区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为筑牢全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屏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扬州贡献物业行业的坚实力量!

扬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20251230